2007年12月21日,距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不到10天。在重庆百货工作十余年的14位女员工劳务派遣争议案,在重庆北碚区劳动争议仲裁庭第二次开庭审理。14位女员工代表着重庆百货几万名同样遭遇的员工,仲裁的结果关乎她们自己,也关乎着商场“售货员”这一行业大部分员工未来的命运。
近年来,全国各大零售商店、超市为吸引品牌商品进场零售。采取引厂进店、招商进场以及租赁柜台等经营方式。供应商在商场经营,按照惯例应该自行招聘销售人员,但由于大部分供应商总部不在本地,为了节约成本、便利用工。零售商多数会委托商店为其招聘,管理员工。商店也将一些员工转为厂家信息员,为供应商完成销售任务。
商店普遍认为这些员工在为厂家销售商品,并未给自身带来利润,所以不愿为员工付工资,保险等种种福利。这种情况下,商场一般会要求供应商与这些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或者由供应商委派当地劳务派遣中介机构签订合同,商场仅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,撇开自身责任。
而在实际操作中,商店会对销售人员自行调配。当事人谷小华说:根据商场的指派,曾先后在“圣师龙”、“华伦”、“明月”、“诗飞尔”等鞋专柜销售,重庆百货没有跟我们签过劳动合同,没有上过任何保险。
这种情况在商贸零售业可谓行业潜规则,大部分销售员工属于“边缘人”。供应商与商店互相推诿责任。如果三方中再加入劳务派遣公司,则更为混乱。据悉,跟重百员工签订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一家没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商,合同中存在大量违法违规:强迫员工签名、合同未到期,就转给另一家公司签订派遣合同,把合同期限缩小到几个月,反复签订新合同,砍断职工工龄。供应商委派外省劳务派遣公司,由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到企业使用,员工的薪金和福利由三家企业一起负担,劳务关系混乱可想而知,其中违法违规的环节数不胜数,这些员工却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为重百服务了十年以上!
劳务派遣行业的这些“猫腻”,易才集团总裁助理、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翟继满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披露称:转派遣现象确实存在,不仅用工单位存在转派遣、再派遣现象,在派遣公司之间转派遣、再派遣行为也大量存在,导致很多潜在纠纷和风险。这些纠纷一旦发生,企业经常要为这些无资质的派遣机构承担“法律责任”。重百的例子也深刻验证了翟继满先生的看法,在遇到劳务转派遣纠纷时,企业往往成为第一个被告。而本该劳务派遣公司承担的责任,全部由企业被动受理,因为劳务转派遣致使劳务关系混乱,劳动者不知道该找谁承担责任,企业首当其冲成为“冤大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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